为贯彻落实1月26日自治区政府主席办公会精神,迅速掀起农用残膜污染专项整治活动热潮,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2014年农用残膜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14〕17号)文件要求,近日,自治区农牧厅在彭阳县组织召开了全区农用残膜专项整治活动启动仪式暨座谈会。自治区人大、政府督查室、财政厅、环保厅、农牧厅领导及相关处(局)负责人;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和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农牧(业)局、财政局负责人共66人参加启动仪式和座谈会。
启动仪式和座谈会由自治区农牧厅赖伟利副厅长主持。在启动仪式上,自治区农牧厅巡视员马明从把握形势任务、完善运行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建立长效机制四个方面对整治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彭阳县介绍了农用残膜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农用残膜回收机械实地作业和彭阳县世阳再生塑料加工企业、残膜回收农机作业公司。农牧厅张柱厅长在启动仪式现场就农用残膜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有关市县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农牧厅农机局王林局长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农用残膜污染专项整治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2014年专项整治工作;各市县(区)领导汇报了农用残膜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开展整治活动建议、意见;自治区人大农工委蒋文副巡视员、政府督查室李东洲副主任、财政厅农业处李国强处长、环保厅农村处贺耀国副处长分别就扎实开展农用残膜专项整治活动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扶持、资金管理、监督检查、验收考核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最后,农牧厅马明巡视员做总结讲话,对做好农用残膜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4443”具体要求:要求各县(区)要围绕源头控制、残膜回收、残膜交售、残膜加工利用4个关键环节,抓好招标地膜质量标准控制、推广残膜机械化回收、加强残膜回收网点建设、培育残膜加工龙头企业4项重点工作;要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完善政府主抓、政策扶持、体系建设和绩效考核4个长效机制,保障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取得长久实效;要按照“覆膜与回收挂钩、回收与利用兼顾”的原则,以机械化覆膜面积与用膜量、机械化回收残膜面积与残膜收集量、残膜交售量与加工量3个双约束作为检查验收标准,严格验收考核,落实奖励措施。启动仪式上,农牧厅为各县(区)配发了100台残膜回收机械和8000册宣传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