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为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管好用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保证购机农户的权益,海原县农机中心、财政局、各乡镇沟通配合,实行补贴机具“三核查”,严把补贴资金安全关。
1、县农机中心对补贴机具进行核查落实,将核实通过的购机补贴信息进行整理,在各乡村张贴公示,再会同纪检等部门进行复核后,分乡镇出具《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结算明细表》一式三份(1份送各乡镇核查、2份报财政局)。
2、各乡镇对本乡镇该批次补贴机具进行核查落实,并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县农机中心主任签字后上报县财政局。
3、县财政局对县农机中心和各乡镇核实上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审核,对购机者购机后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后,通过购机者一卡通或在黄河银行开设的本人一本通存折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机者。
目前,海原县第一批次共申请结算补贴机具1180台,补贴资金202.692万元。



关键词阅读:农机购置补贴
海原县:采用“两人一机”合照规范农机购置补贴监管
为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海原县农机中心不断创新机制,严格规范操作,进一步强化了对农机补贴工作的监管。
一是开展购机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严明纪律,明确职责,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落实“谁办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机制。
二是严格按照购机申请、自主购机、机具核实、信息公示、机具复核、资金结算等购机补贴办理程序操作,不少一个步骤,不减一个环节,确保补贴工作的真正落实。
三是强化对补贴机具的核查落实(包括补贴系统核查和现场实地核查)。补贴系统核查由系统操作人员对录入及上传的信息进行核查。现场实地核查由核查验货人员深入购机户家中,对照具体补贴机具的规格型号逐台核实,并特别要求采集核查验货人员与购机者及所购机具“两人一机”共同合照,确保了核查人员“见人、见机、见票”。

